稳车市 国六排放标准延迟实施

法律法规网 作者:小柯
来源 来源: 政府  法律法规网 时间: 2020-04-30 10:23:26  评论(/)

4月29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联合对外发布《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》。根据通知内容,国六排放标准将延迟实施,新能源购置补贴政策也延至2022年底。

通知明确,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,并平缓2020年至2022年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,加快补贴资金清算速度;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,轻型汽车(总质量不超过3.5吨)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截止时间,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;2020年7月1日前生产、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,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目前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。未经批准,各地不得提前实施国家确定的汽车排放标准。

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方面,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汾渭平原等重点地区提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,中央财政统筹车辆购置税等现有资金渠道,通过“以奖代补”方式,支持引导重点地区完成淘汰100万辆的目标任务。有关重点地区要认真落实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》,尽快研究出台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经济补偿措施。

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方面,优化车辆交易登记等制度,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;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年底,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,减按销售额的0.5%征收增值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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